因工作需要,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4名,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平性、公开性、能力性、适合性四大原则,采取资格审查+面试+社会调查的方式开展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
三、招聘时间及基本条件
报名时间:2023年7月12日-14日
招聘基本条件:
(一)品行端正、爱岗敬业,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,符合公司建设与发展需要。
(三)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,能胜任集团要求的工作。
(四)具有符合集团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程序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社会调查、确定拟聘用人选、体检协审、公示等程序开展,具体如下:
1.报名。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本人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(第二代)、毕业证书相关材料电子版;《招聘人员信息采集表》;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;学历证明扫描件。
2.资格审查。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,对于符合条件者,以电话和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。如无法联系且未及时确认参加应聘相应环节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3.面试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进行面试,面试比例按照1:3进行。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,未按时到现场参加的,视同放弃。
4.社会调查。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、证件的真实性,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,经过对考察人选面谈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心理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社会调查不合格的,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。
5.确定拟聘用人选。根据面试情况、社会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6.体检协审。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(费用自理),并按要求填报《入职协审表》。
7.公示。在集团和派遣单位的公共媒体公众号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。
五、聘用及待遇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于规定时间到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试用期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工资福利待遇按《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职工薪酬管理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报名联系:0598-5136883